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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法润小微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服务中心
常州市小微企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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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
公益项目监督管理实施规范为规范常州市法润小微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公益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提升中心的公信力和竞争力,促进小微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事业和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依据《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慈善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心相关规章制度,制定以下实施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中心开展公益项目,须符合“弘扬社会责任、奉献爱心,全心全意为小微企业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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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
1、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承担?答:《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2、个人之间因劳务关系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承担?答:《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


释法明理,防范风险
化解矛盾,润泽微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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