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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零申报”这4种情形,一定要当心!
发布时间:
2019-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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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中,企业经常遇到当期纳税申报 “零申报”的情形。那么有哪些影响以及理解误区呢?一起来了解~
1
个税“零申报”可正常开具《纳税记录》
2
增值税“零申报“记录可能影响纳税信用等级评价
3
免税申报不能用“零申报”代替
4
申报数字为零不能免除纳税人纳税申报义务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个人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纳税记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5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信用管理若干业务口径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5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
来源:中税答疑新媒体智库、中国税务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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