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推荐
常州市法润小微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服务中心
常州市小微企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法律】最高法:已过诉讼时效的债权,还能否行使相应合同的解除权?(附详细说明)
发布时间:
2019-09-04
项目编号:
点击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审 判 长 汪治平
审 判 员 宫邦友
审 判 员 李 伟
二〇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法 官 助 理 赵 珂
法 官 助 理 董俊武
来源:法务之家

释法明理,防范风险
化解矛盾,润泽微企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公园路18-227号(南大街商圈党建服务中心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