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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法润小微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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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润小微第一站——潘泽洲律师前往汉得利(常州)电子有限公司授课
发布时间:
2018-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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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关将至,但常州市法润小微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依旧忙碌着。我所潘泽洲律师作为服务中心的一员,2月11日,积极前往汉得利(常州)电子有限公司,为该企业的员工授课,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于2015年9月1日起颁布实施。新法在原来49条的基础上修订为75条,是自1994年颁布以来的首次修订,明确界定了何为虚假广告,对保健食品广告作出了更有针对性的规定,对烟草广告限制更为严格,更明确了大众媒介发布责任,进一步严格规范媒体发布广告行为。新颁布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于2016年9月1日正式施行,该办法对互联网广告的定义、内容、发布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潘泽洲律师结合该企业的实际情况,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两部法律法规制作了详细的电子课件及讲义,为大家提供了一堂高质量的法律服务课,并细心的为员工答疑解惑,得到了该企业员工的一致好评!

释法明理,防范风险
化解矛盾,润泽微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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